我愛看四種運動競賽:足球、籃球、棒球、高爾夫。四種競賽,比的是四種不同的力量。總有取勝的進攻力。
足球,是想像力
足球場不比籃球場,那麼大一片面積,不論是場上的球員還是場邊的教練,都不如籃球那麼好掌握。時間也比籃球比賽長得多,還沒有暫停。因此,教練沒法在半途面授機宜,他只能靠中場休息和三次更換球員的機會,傳達他調整策略的資訊,改變整個球隊的進攻或防守策略。在這麼多條件的限制下,足球比的是想像力。不論教練還是場上的球員,如果僅僅靠拼體力、拼鬥志、拼個人技術甚至拼團隊作戰,都和其他運動相差不多,突出不了足球的微妙。
足球的想像力是什麼2006年澳大利亞對日本之戰,最後8分鐘,希丁克連續換將,那是教練在場外想像力的一個傑作;阿根廷對塞黑之戰,經過26次傳球之後踢進的那美妙的一球,是球員在場上想像力的一個傑作。沒有想像力的足球,贏了多少場都不算是精彩的足球。
籃球,是進攻力
什麼運動比賽結果稱輒以數十分計,甚至達到一百多分籃球。如果籃球沒有進攻力,是沒勁的。籃球不但要比全場的進攻力,更要比最後關頭的進攻力。偉大的籃球巨星,都是有能力在比賽剩下最後幾秒甚至零點幾秒的時候,在自己球隊還落後兩分的情況下,穩穩地出手攻下三分球,改寫勝敗。
1998年N8A冠軍戰公牛對爵士的那一場比賽,公牛幾乎是整場落後。最後5.4秒,爵士隊馬龍控球,要發動最後一次攻擊的時候,喬丹卻吐著舌頭從他身後把球抄走,最後以1分完勝爵士。喬丹之所以被稱為“籃球之神”,不只是他經常在關鍵之戰有四五十分的得分,還在於他在最後關頭總有取勝的進攻力。
棒球,是堅持力
沒有任何運動競賽,像棒球這樣,起碼在理論上,是可以永無時間限制地一局局延長賽下去。並且,不要忘了那句名言:“棒球,是從九局下半二人出局之後開始的。” 美國職業棒球總冠軍戰,是世界大賽的代表之一。2001年亞利桑那響尾蛇與紐約洋基鏖戰七場,不論是洋基贏的第四戰和第五戰,還是最後響尾蛇封王的第七戰,戰局都是到九局下半改寫的。2004年世界大賽,波士頓紅襪隊碰上世仇洋基,在連輸三場之後又連贏四場,一掃百年恥辱。這場比賽也是在第四場到第九局下半仍以3比4落後時,才開始吹起反攻的號角。
棒球比賽,玩的是在球隊落後十分到九局下半二人出局後,只剩下你最後一名球員進攻,球數又停在兩好無壞球的時候,你可以對自己微微一笑,告訴自己:“好吧,比賽現在終於開始了。”
高爾夫,是“老僧入定”
高爾夫不是比進攻數多的,而是比進攻數少的比賽。18個洞,每一個人每一洞4桿,共72桿標準桿。誰能用每洞少於4桿,18洞少於72桿的桿數打完,誰就是勝利者。高爾夫最有趣的,又在配組上。每一天,你總是要和自己成績最近的一人配成一組一起比賽。在這種壓力下,大家比的是桿數少,更是失誤少。
1985年,台灣選手陳志忠參加美國高爾夫公開賽,開賽第一天就打出美國公開賽開賽85年首見的;‘雙鷹”,接著一路領先。然而到最後一天,卻在壓力之下,連連出現不忍卒睹的失誤,最後與冠軍失之交臂,屈居第二,令人扼腕。當時美國的報紙就說:“日後,大家記得的不是誰拿到了今年的美國高爾夫公開賽冠軍,而是陳志忠怎麼失掉了他的冠軍。”
高爾夫,玩的是老僧人定,自己與自己的對話。不論別人表現如何,每一桿你都只求全力把自己最好的成績表現出來。
看這四種比賽多年,我感謝那麼多球隊與球員在比賽中給了我那麼多啟發——不論在人生還是工作之中。
本文摘自:《工作DNA》
原文作者:郝明義
孤燈客12:03 20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