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皆雲: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其實,可恨之人,何嘗不是必有可憐之因可憐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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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近百年心理學研究最大的貢獻,莫過於揭示出嬰幼年生活對人一生性格境遇婚姻的影響。遠在嬰兒認知記憶能力成熟之前,照顧人(不一定是父母親)就已經通過與嬰兒間信任依賴關係的建立,以及滿足嬰兒生理心理需求的程度與方式,影響到嬰兒一生的性格。原生家庭成員的婚姻人際關係, 亦將決定孩子一生的婚姻人際模式。
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因。大凡世上性格古怪孤決之人,必有其坎坷畸形的幼年經歷,而那些刻骨的傷痛往往造就了一顆扭曲受傷的靈魂,徘徊在善與惡的峭壁間,永遠追求著另一種方式的補償與宣泄。
眾生生而平等,都有一顆潔白無垢的靈魂,然父母與童年的境遇是無法選擇的,且並不是成年後的每個人都有自省的覺悟和自救的能力。正如面對可憐之人,應該知其可恨之處以保護自己的善良不被利用傷害;面對可恨之人,亦應該曉其可憐之因,存三分慈念,一點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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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顆遊走于善惡之間的靈魂,一點尊重與信心,換來的可能是向善的勇氣和行動;一份鄙視和打擊,會喚起潛伏的魔性,將雙方同時拖入怨恨嗔妄的泥潭。如果不能學佛祖“捨身飼虎,割肉喂鷹”的渡他一場,在法理可容的範圍內,忽視勝過妄爭狠鬥,不氣高過萬語千言。
能否慈悲為懷取決於世人心中“正義”真正的定義,究竟是客觀的維持這個世界的陽游標準。還是刻意的維持那個自身的陽光形象(西方沒錯
)。 自以為是的正義對人心環境的傷害不亞於明目張膽的邪惡,因為又增加了欺騙的一重罪孽。一個真正客觀慈愛的人,是不會經常扮演正義的化身的,因為知道沒人可以避免自身認識不足和喜好偏見,因為深知不經意傷害到的可能的善意都會帶來久久深深的愧疚。三分慈念一點憐心會給一切一個迴旋彌補的餘地。
放下其實並不是不作為,只是把這善惡相報的重任交給舉頭三尺公正的神明。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果:欺騙慣了的人永遠嘗不到信任的心安,做作慣了的人看誰都帶著一幅假面,是非之母的眼中一顰一笑都是是非的喧囂,利用慣了的人永遠在數著比著自己對方手中的籌碼。。。不用他人報,不用惡人磨,每個人都在掘自己的坑。
在我短短三十六年的生命中,還沒用發現過報應不爽的例外,很多甚至都精彩的如同倒帶,原湯定會化了原食。所以,在這一輪輪的因果迴圈教育後,交足了學費的人,希望會明白真實良善的“大道通途”,自省自救,互勉互助。
PS: 知道你或許在邊看邊笑,我的又一份東郭宣言。但別人欠你,你無業且可寬恕積德;你欠別人,造業且內心不寧。咳,汝非東郭,豈知東郭之悠悠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