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舊瓶裝新酒 一篇我的舊作 為了參加聯合報散文徵文比賽 所以加以拉皮一番 不料卻鎩羽而歸 "竟然"連入圍的份都沒 臉丟大了 頗為鬱悶 竊以為 獲獎的那些文章 有不錯的 也有裡面盡是對話 應歸類為小說 不得稱為散文的 倒也不見得沒比俺的高明 無論如何 戲法人人會變 各有巧妙不同 文章的好壞 也見仁見智 不過 我是"文章千古事 得失寸心知"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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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情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是荒唐的。
曾經有過不只一段的感情:不是揀盡寒枝不肯棲,就是唱獨角戲鳳求凰;皆無疾而終。至今對感情的事也看得比較開。有時候認為,對愛情,調子唱得高些,總比在識人不明、鑿木成舟後才來後悔,落個始亂終棄、寡倖薄情的罵名,要來得穩當些吧。再則,不知道為什麼,依世俗不成文的觀點,遇人不淑後的結論,吃虧的總說是女人;因此,自當更小心謹慎,以免有佔人便宜之嫌!
問世間情為何物,真教人生死相許嗎?對於當代愛情,我不怎麼相信山盟海誓、海枯石爛的傳奇了。環顧週遭折翅的婚姻,哪一樁始初不是非卿莫娶、唯君是嫁的?哪一對從前不是情投意合、兩心繾綣?結局是君子相爭、好聚好散的,算是異數。惡言相向、反目成仇亦所在多有。想想,是不是「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所以,如果聽到有人作海誓山盟、此情不渝的愛情宣言,我雖然不至於做嗤之以鼻狀,但多半抱著瞎子看戲、聽聽就好的態度。源於,在感動的當下,個個刻骨銘心,句句肺腑之言,但畢竟內在、外在、環境,可改變的因素太多了:多年以後,'驚訝'地察覺是因誤會而相聚,或不期而遇一個「恨不相逢未嫁時」的他;屆時,是要選擇「還君明珠雙淚垂」,還是'因瞭解而分開',都是難題。所以你說,如何是命定、什麼叫真情。
憑藉著什麼,一個人認定萬人叢中尋來的就是真命天子,是「唯一靈魂之伴侶」?相遇相知是緣份,這我懂。但從相識的哪一刻起,才是'從一而終'的起算點?是相遇的那一瞬?相知的那一刻?還是愛到朝思暮想、成穿化石後?或是牽手?親嘴?上床?結婚後?誠如我從前曾說過:"孤意深情,流水香塵,此生把它信仰成一種主義,轟轟烈烈地成為殉道者"般的絕決,畢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有多少人'確定'知道自己要什麼,這個認知在日後會因時、空、人、己而改變嗎?真正的情癡是非智即愚的,因為唯一合邏輯的解釋就是「上智與下愚者不移」。這也是之所以我的開場白會說'純情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是荒唐的'的原因了。
我說這話,不知情者可能會對我下玩弄情感、輕薄無行的斷語?!而事實上,我絕對相信、也敬羨'不離不棄'這種佳偶的存在。但是與其認定這是就是真情愛,我寧可說這是一種責任;我認為這種說法比較穩當與合理些。所以在感情上,雖然我常常不切實際,偶爾也心軟濫情,但我盡我最大的努力,不去做會讓別人痛苦、讓自己後悔的事。吾非柳下惠,坐懷也會亂,只是可能比別人多知道一些責任的壓力吧?謹守感情的分際,是要靠理智來節制的。
環顧近代愛情故事,多少人在愛慾交織與禮教束縛中掙扎;徐志摩的情路崎嶇,算是耳熟能詳的經典。而楊振寧與翁帆的老少黃昏之戀,實堪稱異數(卻也不知羨煞多少年過隨心仍有所欲的LKK)。乃至於老成持重的哲學大師胡適之先生,情感也沒少過波折:
胡適之先生的感情生活中的女主角從他的表妹麗娟、女畫家威廉斯小姐 (EdithClifford Williams) 到洛維茨(Robera Lowitze),不一而足。先生這口古井下,也曾經暗流洶湧、波瀾壯闊過。雖說最終雖不棄糟糠,但'專情'或是世人訕笑他的'懼內',豈是他專一而終的真正原因!在我看,一個中國知識份子、不敢於傳統制約中造次的'責任',可能是比較合理的說法吧?!
徐志摩,我們這位'見人愛人'的民初的詩人與才子。他的詩與歌也曾經感動過像我這樣的不解風情的俗物,可見其影響的深遠。當年他以有婦之夫的身份對已情有所鍾的林徽音或有夫之婦的陸小曼,展現的激情與勇敢,也算是一種對'美'的追求吧!但而今視之,雖然其過程留下許多激情唯美的詩篇,也時而做'刻骨銘心'狀,終究不免流於死纏爛打之譏、予人浪蕩無賴之嫌。假設他當時如願擄獲林的芳心,或者說活得再久些,會不會也對另一個新發現的林徽音、陸小曼展開攻勢呢? 我不敢說。
楊振寧與翁帆形而上'唯心'的戀情,有許多人在'等著瞧',我倒蠻欽佩他們那種不食人間煙火、不與世人同夢的況味。雖說不是絕無僅有,但也這是本世紀中少見的、值得另眼相看的故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暨心理學家Michael W. Wiederman在他的兩性行為研究報告 (Sexuality Research) 中指出,男人吸引女人的地方是地位與成就,而男人被女人吸引的地方多是她的外貌與體態,倒也準確地解釋了徐志摩與翁帆的行為。
最近網路上流傳著一篇林鳳嬌第一次對媒體道出她與成龍20年的風雨歷程的文章:「一份遲到的信任」,內容對一個包容體諒、忍辱負重、識大體的小女人,做了刻劃入微的描述,賺人熱淚(女人同情林妹,男人羨慕龍哥)。我相信林鳳嬌是一個有智慧、賢惠難得的女子,但是不是表示這就是至情至性、無條件的真愛呢?我看也未必;同樣的故事,會因著男人身份地位才富才情的不同,而得到等而下之不同的結果。如果主角換成我,肯定早早就被掃地出門了,絕對不用等到二十年。
根據「今日美國」(USA TODAY)的專欄作家Sharon Jayson的報導:芝加哥大學的一份最近大規模的'社會普查'(General Social Survey)資料顯示,有至少百分之十八的人曾有外遇的經驗;而今天的情況,更有一半的人有機會在婚姻中出軌。
說了這麼多,都是我對愛情的偏見。不是要嚇唬你,相反的,我鼓勵每一個人,不管你是愛他的美貌、他的體態、他的窈窕、他的良善、他的才華、他的溫文、他的能力、甚至他的錢財(海畔尚有匹夫逐臭,個人各有他的環境與背景以及他無可厚非的原因與理由去追求他愛的),勇敢地去發現、努力地去追求、瘋狂地愛,只是要了解:想在愛情中期待如親情般無私、無條件的真情是緣木求魚,在愛情的迷宮裡探險得要有「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豁達與準備,如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