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大了,不會再往桌面上刻什麼字,最多會把你的名字寫在雨後的玻璃窗前,這樣既浪漫又不留痕跡,起碼不會給別人看見後留下口實,這說明我不但長大了,而且也成熟了,世故了。但實際上我什麼都沒做,就是想想,這已經很多餘了,不是嗎?
一晃快三十了,不知道還算不算青春年少,應該不算了吧,要不然有裝嫩之嫌。青春沒有了,但青春的記憶仍然殘留,不公平,實在不公平。就這樣老去了,就這麼老去了,帶著有你的記憶。